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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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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衝突迴避法公開專區

發布日期:109-12-11

更新日期:109-12-11

發布單位:高雄港務警察總隊

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網站資料更新作業規定
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網站(頁)資料更新作業規定

一、

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以下簡稱本總隊)為有效管理本總隊全球資訊網站(含內部網站)資料之正確性、完整及時效,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二、

權責區分

(一)

各業務單位:各單位指派人員負責該單位相關網站(頁)內容製作、更新及登錄;並檢視核對資料內容,確認登錄之資料正確及時效性。

(二)

資訊單位:規劃本總隊全球資訊網網站(頁)架構及系統各項功能權限管理與運用及維護。

三、

資料更新

(一)

各業務單位登錄網站(頁)之資料應自行確認未違反公務機密、著作權法或相關法令之規定。

(二)

各業務單位外部網站(頁)如需變更(更新)或新製作資料,須先簽奉核准後,再行辦理資料更新或上傳事宜。

(三)

內部網站(頁)資料更新或新製網頁,須經各業務單位主管核准後,再自行登錄及更新。

(四)

本總隊網站(頁)資料(不含表、單、說明及規定等)如原登錄單位未設定下線時間,資訊單位每年7月定期刪除,以維持網站有效訊息及網頁簡潔。

四、

資料來源

(一)

政府各項重大政策及措施。

(二)

本總隊重要工作成果、績效及為民服務優良事蹟。

(三)

輿論反映、建議或批判,應予說明事項。

(四)

各項便民服務措施。

(五)

各項申辦業務。

(六)

相關業務宣導。

(七)

其他有益本總隊形象或正面宣導事項。

五、

本作業規定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