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11-22
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督訓科
113年11月24日執行專案勤務日周遭秩序及交通安全,實施彈性人車船管制維護。
一、管制時間:活動區域內保持淨空,禁止行人、車輛、船隻進入(參加活動人、車、船隻及特種車輛除外)。 管制時間自113年11月24日9時至113年11月25日16時止(管制時間視狀況提早或延後解除管制)。 二、管制範圍如圖(紅色實線): (一)北起紅毛港岸際一線(含岸際)。 (二)南至大林發電廠停車場(不含)、南星路與洲際路路口、洲際路至七櫃碼頭一線(含岸際)。 (三)東至六櫃碼頭岸際沿線(含岸際)。 (四)西至七櫃碼頭岸際一線(含岸際)。 三、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活動場所周邊治安及交通秩序,並確保與會人士人身安全、執勤人員得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1條警察對軍器、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高音喇叭、汽笛、煙霧罐、雞蛋等),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之。 (二)對管制範圍內及欲進入管制範圍內之人員、物品、場所、交通、通訊及其他設備,為必要之查驗、管制。 (三)未經同意進入安全維護區(商港區)之遙控無人機,除予以制止或排除之必要措施外,並依相關法令處罰。 四、期間請配合管制措施並接受執勤人員之引(指)導,如因公務需要或其他必要理由須進入管制範圍時,請出示證件配合警方查驗。
113-11-06
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督訓科
113年11月8日執行專案勤務周遭秩序及交通安全,實施彈性人車船管制維護。
一、管制時間:活動區域保持淨空,禁止行人、車輛、船隻進入(參加活動人、車、船隻及特種車輛除外)。 管制時間自113年11月8日12時至113年11月8日16時止(管制時間視狀況提早或延後解除管制)。 二、管制範圍如圖(紅色實線): (一) 北起第三船渠北側岸際一線(不含)、高雄流行音樂中心岸際沿線(不含岸際)。 (二)南沿海域浮筒一線。 (三)東至高雄流行音樂中心鯨魚堤岸岸際沿線(不含岸際)。 (四)西迄蓬萊路一線道路(含)。 三、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活動場所周邊治安及交通秩序,並確保與會人士人身安全,執勤人員得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1條警察對軍器、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高音喇叭、汽笛、煙霧罐、雞蛋等),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之。 (二)對管制範圍內及欲進入管制範圍內之人員、物品、場所、交通、通訊及其他設備,為必要之查驗、管制。 (三)未經同意進入安全維護區(商港區)之遙控無人機,除予以制止或排除之必要措施外,並依相關法令處罰。 四、期間請配合管制措施並接受執勤人員之引(指)導,如因公務需要或其他必要理由須進入管制範圍時,請出示證件配合警方查驗。
113-10-29
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秘書室
高港港安實警演習,統合港區各單位戰力,強化維安立即應變能力
鑑於近期社會上發生多起重大事件,為了強化危安事件發生時應變、處置及整合高雄港區各單位的溝通協調,高雄港務警察總隊於10月24日在高雄港8號碼頭,舉辦高雄港「113年港安暨港口設施保全(ISPS)」實警演習,由內政部警政署張警政委員樹德主持校閱,並結合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港務分公司等13個相關單位,動員205人、各式車船及直升機參與演練,另有來自全國各警察機關及港區各部門作業人員共計77人現場觀摩。 本次演習分別設定「港口設施保全」、「防制劫持」以及「防制破壞」、等3個項目,模擬狀況進行實警演練,藉以驗收港區各單位平時教育訓練成果,也同時驗證港區發生危安事件時,各單位的通報協調、應變機制及處置能力。 演習人員動作熟練、逼真,尤其在防制劫持演習中,當歹徒挾持人質拒不投降,維安特勤隊以震撼彈、煙霧彈震懾歹徒後,配合搭乘空中勤務總隊直升機之維安特勤人員,完成三度空間攻擊圍捕任務,同時從陸、空發起解救人質行動,搏鬥後順利制伏歹徒、安全解救人質,演習過程緊湊,獲得在場觀眾的好評與讚許。 港安實警演習目的,在於提升各任務編組單位於狀況發生時處置能力;並藉由演練讓各單位人員熟稔各項處置作為,於最短時間內整合單位的人力與資源,發揮整體力量,做迅速、妥善及有效地處理與防制,將損害減少至最低,以確保港區人員、船舶與港口設施的安全。
113-11-14
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督訓科
「做一個健康、快樂的警察」,本總隊舉辦113年度親子活動
為慰勉值勤辛勞的總隊同仁,緩解日常工作壓力,本總隊於113年11月9日舉辦113年度親子活動。總隊長洪頂力期許透過各項互動同樂活動,讓同仁在放鬆身心的同時,增進家庭成員間情感交流。這次活動深受同仁與家屬的喜愛,參加人數踴躍,不僅帶來了愉快的回憶,也讓大家感受到總隊的關懷與溫暖。 活動地點選在風景秀麗的台南走馬瀨農場,總隊用心籌備了各項親子活動,「立瓶見影」、「緊密相連貼貼」和「搖頭晃腦接球樂」等遊戲,鼓勵同仁與家庭成員共同參加,在互助互動的過程中增進親子間的感情,活動現場並設立「廉政」及「打詐」攤位,以輕鬆、活潑的「有獎徵答」方式進行宣導。 此次活動的主要目的是鼓勵同仁多參與戶外活動,保持身體健康,並透過親子互動促進身心靈健康,營造和諧的家庭關係;設計遊戲以分組闖關方式進行,鼓勵攜手合作完成挑戰、促進彼此之間的默契;而廉政及打詐宣導,跳脫傳統的教條模式,讓同仁及家屬在輕鬆愉快的氛圍中了解政府對於廉潔政府與打擊詐欺之決心,成效斐然。 本次活動圓滿落幕,不僅展現了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對同仁的關懷,也體現了警政署署長提出的工作理念與價值核心-「做一個健康、快樂的警察」;透過此次親子活動,同仁不僅感到身心放鬆,更深刻理解到總隊的支持與力量,相信這將是激勵他們持續努力、堅守崗位的重要動力。
113-09-30
高雄港務警察總隊資訊室
全民資訊素養自我評量
教育部為提升全民資訊素養與電腦防護能力,自113年9月23日起至11月15日止舉辦「全民資訊素養自我評量」活動,活動期間內上網參與檢測資訊素養認知程度,就有機會參與抽獎。
113-09-10
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秘書室
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相關文宣
113-12-02
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督訓科
無家婦人倒臥路中,熱心港警即刻救援
中興中隊警員吳建慰於上記時、地交接班路途中,發現一名婦人被機車壓住倒臥路中且神情痛苦,吳員立即上前協助,經詢狀況後,婦女拒絕就醫表示要去旗津找親友,再次駕駛機車時又發生自摔,吳員立即通報值班派遣備勤警員吳建忠到場協助,將其帶返中隊休息並安撫情緒。經詢婦女為潘O蓉(45年次、戶籍:屏東潮州),表示因長途行駛致體力不支而自摔倒地,親友皆已過世無家可歸。因潘女精神狀況不佳且身上多處擦傷,警員陳琪歆通報二港口消防隊到場協助救治,並送旗津醫院治療,經警員陳琪歆、吳介勛查證發現其有家屬(親戚),惟親戚稱許久未聯絡不願至醫院照護潘女,故由警員陳、吳兩員先陪同潘女送醫治療,並持續尋找其他家屬,終尋得居住於台北之弟弟,協助姪女會同中興中隊共同至小港醫院照護,並由陳、吳兩員協助通報小港醫院社工到場協助,由社工介入接手協助安置無家可歸之潘女,社工及家屬對於警方積極任事,以致得以迅速救援倒臥路中之潘女,避免二次事故發生,並對於緊急救援傷者之工作負責態度及感謝溢於言表。 警員吳建慰、吳建忠、陳琪歆、吳介勛熱心積極救援受傷迷途婦人送醫治療,其為民服務之精神,實為本總隊之楷模,勘比警察之典範。
113-11-04
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督訓科
智能障礙男子迷途走失,暖心港警協尋家屬
保安警察隊警員簡文義、李昱廷於轄內大港橋及棧柒庫十字路口擔服巡邏勤務時,見一名男子佇立於路口中央不斷滋擾路過民眾及小火車司機,並喃喃自語貌似精神狀況不穩定且情緒激動,故先行安撫情緒並以溫和之語氣詢問相關資料,該男僅回答自己叫鄭○聖。幸其包包內高雄捷運博愛卡有貼附家屬電話,簡員遂即通知家屬,其母周○玲隨即趕來,見兒子平安無事後,現場語氣哽咽地不斷感謝警方全程保護兒子安全,並稱未來將會更加注意兒子動態。 本案警員簡文義、李昱廷落實勤務並為民服務之宗旨,安撫該男子情緒,積極協助聯繫家屬前來領回照護!忠勤服務事蹟,值予佳許。
113-10-07
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督訓科
失智老嫗誤闖隧道,細心港警協助返家。
113年10月5日14時中興中隊值班接獲勤指中心通報有一老嫗徒步行於過港隧道內旗津往前鎮方向汽車道,經通報警員陳琪歆、吳介勛趕赴現場處理時,發現老嫗緩慢步行於汽車道緣石,隧道內燈光昏暗且位處下坡路段,車輛行駛視距不佳險象環生,陳員等2人立即通報隧道管理中心管制車輛通行,並以巡邏汽車戒護老嫗安全,陳員見老嫗神情呆滯且持續步行,2員擔心發生憾事,故先行安撫情緒並帶返中隊休息,經詢老嫗有失智情形以致無法正確闡述其姓名、家屬及親友之姓名等相關資料,經吳員檢查發現該老嫗手腕繫有手環,並刻有老嫗姓名為洪O(住旗津區)及家屬聯絡電話,吳員遂立即以電話聯繫洪婦家屬接回,家屬到場後對於警方工作負責之態度及感謝溢於言表,更對警方為民服務之熱忱讚賞不已。本案警員陳琪歆及吳介勛落實為民服務宗旨,協助迷途老嫗順利返家。忠勤服務事蹟,值予嘉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