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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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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類

發布日期:109-12-10

更新日期:109-12-10

發布單位:高雄港務警察總隊

民眾遇有臨時性事務,須進入高雄港區向碼頭航商接洽業務,應如何辦理進港手續﹖
  本總隊為提昇便民服務措施,凡民眾因臨時之公私事務需要進港區者,可逕向本總隊所屬碼頭「管制站」直接辦理進港手續:

一、

人員:得憑身分證(外籍人員得憑護照)有關證明文件,向管制站登記資料後換領臨時通行證佩帶進入,於出港區時換回留置證件。

二、

車輛:憑行、駕照向管制站登記資料後換領臨時車輛通行證置放於駕駛座前方擋風玻璃進入,於出港區時換回留置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