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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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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類

發布日期:109-12-10

更新日期:109-12-10

發布單位:高雄港務警察總隊

為何無照船筏禁止於港區行駛?

一、

依商港法第18條、第20條規定無照船筏禁止於港區行駛及從事任何活動,無照漁船、筏於航道捕魚、釣魚的行為,嚴重影響到港口及航道水域之航行安全,威脅航道運輸之順暢與管控。

二、

為維護港區治安及船舶航行安全,各港務警察局將持續嚴格執行取締漁船、筏於航道捕魚、釣魚,尤其針對「無照船筏」行駛於港區內從事違反商港法相關規定之行為,違者將沒入船舶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