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進入內容區塊

內政部警政署高雄港務警察總隊全球資訊網

:::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114-08-14

更新日期:114-08-14

發布單位:高雄港務警察總隊督訓科

本總隊執行「0815專案勤務」維護周遭秩序及交通安全, 實施彈性人、車管制。
一、管制時間:自114年8月15日7時至同日12時止(管制時間視 狀況提早或延後解除管制)。活動區域內保持淨空,禁止行 人、車輛進入(參加活動人、車及特種車輛除外)。
二、管制範圍如圖(紅色實線):
    (一)北起輕軌軌道及臨海新路(均不含)。
    (二)南至蓬萊路及香蕉碼頭(含岸際)。
    (三)東起第三船渠(含岸際)。
    (四)西迄蓬萊倉庫滴水線、棧東停車場。
三、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活動場所周邊治安及交通秩序,並確保與會人士 人身安全,執勤人員得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1條:「警 察對軍器、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高音喇叭、汽笛、煙霧 罐、雞蛋、空拍機等),為預防危害之必要,得扣留 之。」
    (二)對管制範圍內及欲進入管制範圍內之人員、物品、場 所、交通、通訊及其他設備,為必要之查驗、管制。
   (三)未經同意進入安全維護區(商港區)之遙控無人機,除予 以制止或排除之必要措施外,並依相關法令處罰。
四、期間請配合管制措施並接受執勤人員之引(指)導,如因公 務需要或其他必要理由須進入管制範圍時,請出示證件配 合警方查驗。
相關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