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類
發布日期:109-12-10
更新日期:113-06-06
發布單位:高雄港務警察總隊
1.民眾於交通事故發生後與對造當事人和解不成,如何進行調解?另交通事故當事人於符合何種要件時可以向「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申請補償?
2.裝載危險物品通行高雄港過港隧道有無管制,是否需要申請核准始可通行?
3.對於交通違規不服舉發者,應向何單位提出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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